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安阳市燃气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23-07-2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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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至26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审查并通过了《安阳市燃气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022年10月,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将《安阳市燃气管理条例》列为我市2023年度正式立法项目,市政府专门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条例》起草工作。市住建局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大量调查研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研讨论证,通过座谈、网络、函询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赶赴其他地市学习立法先进经验做法,形成了《条例(草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及反复修改,最终于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即将于不久后正式颁布实施。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针对我市当前燃气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立法形式进行了规范。《条例》首先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原则、管理职责、安全宣传和信息化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其次从宏观发展角度,为燃气规划、管网建设和应急保障等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条例》还对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细化,相较国家和省相关条例或办法,更加贴合我市燃气生产、经营和使用实际情况;《条例》最后对违反相应条款的行为明确了处罚内容和处罚程序,使之更加具有可执行性。
当前全国燃气领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强化对燃气领域的安全监管刻不容缓。《安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出台,通过立法的形式补短板、强弱项,将有效解决我市燃气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不断提升我市燃气治理效能,为我市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