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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4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5-06 09:37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尊敬的尚高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物业管理小区水费收缴职责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城市公共供水的供水方式

我市现行的供水方式分为市政压力直接供水和二次加压供水,其中二次加压供水主要针对高层住宅用户。由于二次供水涉及庭院管网建设、二次加压设施的建设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维护。部分二次供水小区在建设期间,房屋开发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多采取自行建设并管理的方式,其在申请接水时安装总表为注册贸易结算水表,即我公司只对总表抄表收费,总表后的各分表由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自行管理。您提交的“关于理顺物业管理小区水费收缴职责的议案”,应该属于这种情况。

二、部分二次供水小区没有实现抄表到户的原因

因部分二次供水小区总表后的供水管网、加压设备等设施是由房屋开发企业自行建设的,其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非水务公司产权,因此水务公司无法对其进行运行维护管理。且小区建设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接水时,申请的就是贸易结算总表计量收费。因此,所有小区业主的入户水表不属于水务公司的注册水表,水务公司无法实现抄表到户、收费到户。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部分小区由物业代收水费,其代收行为非水务公司委托,多为房屋开发企业、社区或业主委员会委托,水务公司没有同任何物业公司签订过代收水费的委托协议。

三、二次供水小区实现抄表到户、收费到户的途径

2019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安阳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对二次供水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改造移交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已建成的二次供水小区其运行维护,包括抄表到户、收费到户需移交给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管理的,需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提出申请,并按照国家相关技术、卫生、安全等规范要求进行改造,经验收合格后可移交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水务事业的支持!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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