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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荐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1 16:13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通知》(豫建市〔2022〕26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我市范围内在建或计划在2023年6月底之前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推荐项目至少在下列某项中有一方面的突出应用,且成效显著:

1.智能建造设备。建筑施工机器人、智能运输机器人、建筑维保机器人、质量智能检测、建筑破拆机器人以及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等智能工程设备应用。

2.智能建造软件。建筑信息模型(BIM)软件、设计图纸智能辅助审查软件、基于(BIM)的性能化分析软件、协同设计平台软件、装修智能设计软件等方面应用。

3.智能建造管理。集成部品部件进场管理、物料验收和堆场优化、远程视频监控、工程设备安全监控、环境监测、智能安全管理,施工电梯智能管控和资料管理等智慧管理应用。

二、推荐程序

按照单位或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住建部门初审、市住建局审核后向省厅推荐的工作程序组织开展智能建造项目试点示范工作。

(一)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等独立申报,也可以联合申报。

(二)初审推荐。县(市、区)住建部门组织本辖区智能建造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向市住建局推荐,于11月22日前将智能建造项目申报表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市住建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向省住建厅推荐。

三、支持措施

(一)示范项目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优先支持申报国家或省级工法、科技类奖项。

(二)示范项目的建筑业企业列入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主体评价优良行为。成效显著的由市住建局列入安阳市建筑市场“红榜”企业名单向社会发布。

(三)示范项目实施单位及个人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四)示范项目由省住建厅在评选“中州杯”、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省工程安全标准化工地活动中予以支持。市住建局在评选“殷都杯”、市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时予以支持。

(五)鼓励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将投标单位入选智能建造试点示范情况作为招标择优因素。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推荐工作是贯彻落实建筑业转型发展各项政策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抓手,同时也是对我市智能建造情况的一次摸底了解,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切实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于11月15日前报送智能建造工作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名单。

(二)加强宣传。各级住建部门要认真总结智能建造特点、优势和可复制借鉴的经验做法,加强对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和先进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动建筑领域建造方式转型升级。

联系人:杨红菊

电  话:0372-5105033

电子邮箱:ayjwjgk@163.com

 

 

2022年11月10日


附  件1  县(市、区)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联系人.docx

附  件2  河南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