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障

发布日期:2020-12-18 20:32 信息来源: 点击量: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在市区未享受过解困房、安居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均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一)申请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2600元(含)以下。

    (二)申请公租赁住房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口或持有居住证;

    2.申请人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3.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1年以上,或已与

用人单位签订半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的新就业人员外地进城务工人员。

二、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1份并核对原件,申请人自备。

2.申请人户口簿 复印件1份并核对原件,包含申请家庭户口簿首页和申请家庭成员页,申请人自备。

3.收入状况材料 申请人需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核准表》填写准确,特殊情况的需附相关材料,并对提供收入状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承诺。

4.婚姻状况材料 复印件1份并核对原件,申请人自备。

5.住房状况材料(外地户籍) 外地户籍申请家庭在外地市自有房产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1份并核对原件。

6.居住证(外地户籍) 外地户籍申请人提供由我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复印件1份并核对原件。

三、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到区便民中心住房保障处窗口提出申请,每季度末公示审核结果。

四、申请受理(办理)机构

区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

五、受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殷都区 地址:钢花路缔盛广场殷都区便民综合服务中心二楼26、27号窗口  电话:5315014  5315514

北关区 地址:解放大道和县中街交叉口路北北关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30号窗口  电话:2263632

龙安区 地址:安彩大道帕提欧楼下龙安区便民服务中心 电话:5022813

文峰区 地址:朝阳路与灯塔路交叉口东北角东方王府楼下文峰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住建窗口 电话:510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