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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住建系统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8 10:10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市委整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市城建指挥部《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城建领域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将《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住建系统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落实,切实整改到位。

附:《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住建系统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1月22日

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

住建系统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及市城建指挥部《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城建系统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按照市整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针对住建系统腐败严重的问题,采取统一领导、部门负责、跟踪督查等方法,切实深挖问题,强化措施、立整立改,倒查责任、严格追究,完善制度、加强监督,重点解决房地产项目违法违规,监管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相关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以整改落实推动住建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住建系统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侯津琪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杨庆兵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和局系统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组织协调住建系统整改落实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杨庆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机关办公室、建管科、监察室、法规科、设计科、审批科,局系统开发办、企管处、质监站、安全站、定额站、招标办、城建支队、住保处等单位各一名主要领导任成员,负责协调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整改措施和任务分解

(一)全面普查,找准问题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城市建设所涉及建设管理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组织开展一次住建系统执法大检查活动。通过拉网式排查,弄清情况、找准问题,逐项拉出问题清单,划清问题责任,建立2008年以来住建系统有关整改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逐项具体问题整改措施,切实增强落实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重点清查的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开发资质、超越资质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

责任单位:开发办   责任人:朱晓东  落实人员:师文风

完成时限:2015年1月26日

2、建筑企业无建设资质、超越资质范围从事房屋建设;

责任单位:企管处   责任人:宋志刚  落实人员:刘长海

完成时限:2015年1月26日

3、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建管科   责任人:李树录  落实人员:李建伟

完成时限:2015年1月27日

4、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应招标而未招标;

责任单位:招标办   责任人:葛    落实人员:李   

完成时限:2015年1月27日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委托监理;

责任单位:质监站   责任人:张向民  落实人员:龚瑞钢

完成时限:2015年1月30日

6、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未经审查;

责任单位:定额站   责任人:李树录  落实人员:吴剑弢

完成时限:2015年1月30日

7、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

责任单位:设计科   责任人:王东伟  落实人员:崔铁峰

完成时限:2015年1月30日

8、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未办理质量监督;

责任单位:质监站   责任人:张向民  落实人员:龚瑞钢

完成时限:2015年1月30日

9、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未办理安全监督;

责任单位:安全站   责任人:芦玉林  落实人员:侯 

完成时限:2015年1月30日

10、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未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责任单位:建管科   责任人:李树录  落实人员:李建伟

 完成时限:2015年1月30日

11、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公建配套设施未进行综合验收即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开发办   责任人:朱晓东  落实人员:师文风

完成时限:2015年1月30日

12、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

责任单位:企管处   责任人:宋志刚  落实人员:刘长海

完成时限:2015年1月30日

    另外,清查工作中所需要的正式文件、会议纪要等。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人:丁    落实人员:丁 

完成时限:2015年2月5日

(二)依法查处,严肃追究

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执法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问题,强力纠正,逐项整改。依据国家《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我市《关于建立违法建设工程项目联动查处机制的意见》《违法建设没收处罚办法》,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该吊销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停止建设的立即停止施工、该处罚的严格予以处罚、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拆除的限期拆除到位、该曝光的公开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遏止违法建设乱象;对责任人要强化责任追究,倒查追责,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所有整改事项实行台账管理,挂、销号制度,逐项落实整改,解决一项销号一项。

责 任 人:朱晓东、宋志刚、刘  伟、丁 

完成时限:2015年2月15日

(三)健全制度,严格监管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接受市人大、媒体和全社会监督,全面规范城市建设行为,推动工程项目建设监管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1)完善建立“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承办、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印章签批、一站式办结”的“五个一”行政审批机制。

责任单位:审批科  责任人:李海丽

完成时限:2015年2月3日

(2)完善建筑企业资质申报、变更条件规则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企管处  责任人:宋志刚

完成时限:2015年2月3日

(3)完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安阳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安阳市市区廉租住房出售和管理实施细则》、《安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安阳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机制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住保处  责任人:刘 

完成时限:2015年2月5日

(4)完善出台《安阳市房地产行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安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等级评选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房地产行业建设和经营行为,维护群众利益。

责任单位:开发办  责任人:朱晓东

完成时限:2015年2月15日

(5)完善出台《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执法管理办法》、《安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安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招标评标办法》、《安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安阳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后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招投标行为。

责任单位:招标办  责任人:葛 

完成时限:2015年2月4日

(四)法规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开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强化和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遵法守法意识。

责任单位:法规科   责 任 人:马宪跃

完成时限:2015年2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住建系统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深入学习、准确把握精神,正视问题,深刻认识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的紧迫性,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真抓实干,认真整改,迅速整改,彻底整改,以整改的成效向省委巡视组和市委、市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上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强化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勇于担责,积极作为。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牵头和组织协调责任;配合单位要对号入座、密切配合、共同负责。要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全面整改。各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负总责,把本单位整改工作任务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具体化。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坚决纠正存在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推进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建立约谈、通报和问责制度。对整改落实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推诿扯皮,简单应付,行动缓慢,整改不力,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四)强化监督监察。住建系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住建系统整改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检查,及时通报各单位整改情况;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监察,盯住不到位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特别是要落实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加强对各单位和部门主要责任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督导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处理到位。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日